广东学历提升|2020远智教育自考学历计划
2020-04-01
广东金融学院2019年诚聘“优秀青年博士”公告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创办于1950年。2004年,学校从“专科”升格为“本科”,招收第一批本科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港澳台生;2013年,招收第一批留学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20多万毕业生,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建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校本部位于广州天河龙洞,毗邻风光宜人的华南植物园;肇庆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七星湖畔。学校环境优美,是广州市“优秀花园式单位”。学校设有18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44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和法学三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金融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和教育部特色专业。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体学科,以文学、理学、工学为支撑学科的大金融学科格局,开办了全国首批、广东首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和广东首个精算学专业,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类专业体系。
学校将发展目标确立为“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将学校建成为“广东金融大学”。
按照广东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学校入选为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的特色高校,根据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150-180名“优秀青年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需求表
二、招聘“优秀青年博士”人才类别
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三类:青年博士。
第四类: 普通博士。
以上招聘的四个类别人员均按照广东省政策,落实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2.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或给予特殊待遇: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主持两项省部级项目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等A类权威期刊(见附件)发表论文1篇;
(3)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B类权威期刊(见附件)发表论文3篇且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或给予特殊待遇:
(1)近5年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等A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近5年获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第三类: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
4.近5年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四类:普通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高水平大学毕业的优先聘用。
四、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6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25万元,租房补贴20万元,总计1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4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10万元,租房补贴15万元,总计6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青年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18万元(税前),科研经费7万元,总计2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类:普通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5万元,总计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另行商定。
五、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发送到我校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1.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2.邮编:510521
3.联系人:黄老师
4.联系电话:020-37216623